校内相关单位:
根据学校财务处《关于开展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2019--2021三年滚动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后勤保障部归口管理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支持范围
1.房屋修缮:为开展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、加固和改造。
2.设备资料购置:购置教学、实验、实习实践、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设备、文献资料(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)等。
3.基础设施改造:师生正常学习、工作、生活、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、道路、网络、照明、节能、绿化、消防、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。
4.建设项目配套工程: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、装饰、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。
(二)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不得用于以下用途
1.中央基建投资已安排的项目。
2.非学校产权、长期对外出租或校办企业的房屋、基础设施等维修、加固和改造项目。
3.非学校产权的家属楼等维修、加固和改造项目。
4.购置公务用车。
5.超标准、豪华建设项目。
6.低水平、重复建设项目。
7.物业费、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。
8.工资、奖金、津补贴和其他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。
9.捐赠、赞助、投资、支付罚款以及偿还贷款等。
10.准备不充分、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。
二、后勤保障部负责管理的具体项目
A、教室、实验室、学生宿舍、图书馆、食堂、体育馆、礼堂、学生艺术场馆等房屋,以及标志性建筑、文物保护建筑、古旧建筑等房屋修缮类项目(包括屋面修缮、室内外装修、节能改造、电气设施修缮、给排水修缮、暖通修缮、以及旧电梯更新、旧建筑物加装外挂电梯);
B、道路、食堂、体育场馆、礼堂、学生艺术场馆、供暖锅炉改造、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排污、绿化、电力增容、地下管网改造、学生宿舍家具、图书馆家具、教室固定桌椅、实验柜台购置;
C、教室、图书馆、食堂、体育场馆、礼堂等公共场所的空调购置等。
三、申报项目注意事项
(一)2019-2021项目库为滚动预算
2019-2021年项目库是在去年已申报的2018-2020年项目的基础上,综合考虑的三年项目滚动计划,各单位主要申报2020-2021年实施项目,如需申报2019年实施项目,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。
(二)2019年项目主要来源
1.已进入往年项目库,并通过评审未获得资金支持,或已安排部分财政资金、仍有资金缺口的项目;
2.已进入2019年项目库的项目;
3.未进入项目库,或已进入2020年项目库,但各部门认定为2019年急需支持的项目(按相关文件精神,对没有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新增至2019年项目库,若教育部后续文件精神完全不允许新增项目至项目库,则该部分项目只能列入2021年项目库)。
四、申报时间
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》、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》,并准备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,申报2019年项目请于2018年5月12日前,申报2020-2021年项目请于2018年5月15日前,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纸质版签章后交后勤保障部项目管理办公室(行政楼附楼104室,电话1084)。
后勤保障部
2018年5月8日
附:财务处通知链接/info/1075/25985.htm